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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一路博客网 &#187; 网络资讯</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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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当当网停止百度广告和搜索投放的公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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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2 Apr 2011 07:47:45 +0000</pubDate>
		<dc:creator>美丽的谎言</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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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网络资讯]]></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16blog.cn/?p=2845</guid>
		<description><![CDATA[尊敬的广大顾客，您好： 首先感谢您多年以来对当当网的支持！我们非常清楚很多顾客已经习惯通过百度搜索引擎登录当当网浏览购物，但是鉴于百度肆意操控搜索结果、不尊重知识产权等垄断行为，本着促进中国互联网健康发展的目的，我们很遗憾的告诉大家，自2011年4月1日起，当当网将全面停止百度广告和搜索引擎投放，届时您可能无法从百度搜索引擎的习惯位置找到当当网的登录入口。对此给您带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为了弥补给您带来的不便，当当网将把原计划用于百度投放的所有费用，投入到物流提速和商品低价等方面。4月1日起，当当网将分阶段启动物流提速“闪电计划”，届时提速地区将有90%以上顾客享受到当当网购次日达服务。同时，当当网也将继续坚持“正品行货·假货价”的服务理念，为广大顾客提供更加优惠的商品。 当当网成立12年来，积累了非常庞大的忠实顾客群，建立了良好的“正品低价”品牌形象！我们非常有信心，在停止百度搜索引擎投放的情况下，依然会得到新老顾客的支持和厚爱！我们希望以更低的价格和更完善的服务，赢得消费者的认同，也希望广大消费者能够一如既往的支持当当网！ 最后，欢迎广大顾客直接登录当当网（www.dangdang.com），或将当当网首页保存在您的浏览器收藏夹中，同时也欢迎下载安装当当网工具栏，方便您快速搜索、购物及跟踪订单配送情况。]]></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尊敬的广大顾客，您好：<br />
    首先感谢您多年以来对当当网的支持！我们非常清楚很多顾客已经习惯通过百度搜索引擎登录当当网浏览购物，但是鉴于百度肆意操控搜索结果、不尊重知识产权等垄断行为，本着促进中国互联网健康发展的目的，我们很遗憾的告诉大家，自2011年4月1日起，当当网将全面停止百度广告和搜索引擎投放，届时您可能无法从百度搜索引擎的习惯位置找到当当网的登录入口。对此给您带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p>
<p><span id="more-2845"></span><br />
    为了弥补给您带来的不便，当当网将把原计划用于百度投放的所有费用，投入到物流提速和商品低价等方面。4月1日起，当当网将分阶段启动物流提速“闪电计划”，届时提速地区将有90%以上顾客享受到当当网购次日达服务。同时，当当网也将继续坚持“正品行货·假货价”的服务理念，为广大顾客提供更加优惠的商品。</p>
<p>    当当网成立12年来，积累了非常庞大的忠实顾客群，建立了良好的“正品低价”品牌形象！我们非常有信心，在停止百度搜索引擎投放的情况下，依然会得到新老顾客的支持和厚爱！我们希望以更低的价格和更完善的服务，赢得消费者的认同，也希望广大消费者能够一如既往的支持当当网！</p>
<p>    最后，欢迎广大顾客直接登录当当网（www.dangdang.com），或将当当网首页保存在您的浏览器收藏夹中，同时也欢迎下载安装当当网工具栏，方便您快速搜索、购物及跟踪订单配送情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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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VeryCD截止期内未获许可证 关站风险加大</title>
		<link>http://www.16blog.cn/verycd.htm</link>
		<comments>http://www.16blog.cn/verycd.htm#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05 Mar 2010 02:45:07 +0000</pubDate>
		<dc:creator>美丽的谎言</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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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昨日(3月4日)是电驴下载网站VeryCD申请视听许可证的截止日期，VeryCD创始人黄一梦告诉昨日网易科技，目前还未获得许可证。这使得VeryCD因无证被关站的可能性加大，让人欣慰的是，黄一梦对获得许可证依然有信心。 BT影视下载网站因没有视听许可证而被全部关闭，与BT类似、同为P2P下载的电驴下载VeryCD目前在国内有极其庞大的用户规模，官方宣称日均500万人访问。VeryCD能否获得许可证，是一个关系到P2P影视下载网站在中国是否会消失的问题，这关系到千万网友的互联网生活。 VeryCD昨日未获视听许可证 按照VeryCD所在地上海的广电主管部门——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官方网站之前刊登的时间表，3月4日是VeryCD(通过网站备案公司“上海隐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简称“视听许可证”)的截止日期。VeryCD在12月9日向该局递交了视听许可证的申请。 VeryCD创始人黄一梦昨日告诉网易科技，截至昨日，VeryCD还未获得视听许可证。这一最新进展使得VeryCD因无证被被关站的可能性加大。这是一个网友们不愿看到的结局。 不过，黄一梦对VeryCD获得视听许可证依然有信心，他说，“应该还是在正常的流程之中”。 审批截止日有可能延后 尽管政府网站的信息显示，VeryCD申请视听许可证的批复截止时间为3月4日，但如果审批时间延后，和政府审批部门打过交道的人，都应该不会对此感到太意外。这其中涉及到众多因素的影响，比如正在召开的“两会”。 对于3月4日的截止日期，也有让外界不解之处。根据2009年9月15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广电总局关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地方广电部门的初审意见是在20日之内，国家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日期为40日之内，其中包括专家的评审时间20日，全部加起来为60天。VeryCD提出申请的时间为12月9日，60天之后应该是2月7日，对于3月4日的截止日期，外界感到疑惑。 VeryCD获批的可能性 如果按照视听服务许可证申请要求的条件，VeryCD大部分都能满足，只有一条尚有争议：“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这个条件在递交申请材料时体现在“节目购买合同、意向书等节目来源证明材料”。 按照VeryCD网站上的“著作权声明”，其全部内部都来源于网友提供。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网友上传的内容，如果有权利人提出版权疑问，网站及时删除后就并不算侵权。这条规定在客观上让VeryCD规避了法律上侵权的风险，但负面作用已经显现——因为都是网友上传，没有购买版权，无法提供办理许可证需要的“节目购买合同、意向书等节目来源证明材料”。 视听许可证要求的购买版权条件，可以通过一些变通的方法实现，比如购买少量版权，或某些版权机构的免费授权等，但对于大部分均是网友上传的VeryCD而言，其焦点又回到了知识产权及法律界讨论很久的老问题上来。 关于P2P网站是否侵权的问题，国际上一直争论不休，未有定论，在中国亦是如此。 (本文来源：网易科技报道 作者：牛立雄)]]></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昨日(3月4日)是电驴下载网站VeryCD申请视听许可证的截止日期，VeryCD创始人黄一梦告诉昨日网易科技，目前还未获得许可证。这使得VeryCD因无证被关站的可能性加大，让人欣慰的是，黄一梦对获得许可证依然有信心。</p>
<p>BT影视下载网站因没有视听许可证而被全部关闭，与BT类似、同为P2P下载的电驴下载VeryCD目前在国内有极其庞大的用户规模，官方宣称日均500万人访问。VeryCD能否获得许可证，是一个关系到P2P影视下载网站在中国是否会消失的问题，这关系到千万网友的互联网生活。</p>
<p><span id="more-2480"></span><br />
<strong>VeryCD昨日未获视听许可证</strong></p>
<p>按照VeryCD所在地上海的广电主管部门——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官方网站之前刊登的时间表，3月4日是VeryCD(通过网站备案公司“上海隐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简称“视听许可证”)的截止日期。VeryCD在12月9日向该局递交了视听许可证的申请。</p>
<p>VeryCD创始人黄一梦昨日告诉网易科技，截至昨日，VeryCD还未获得视听许可证。这一最新进展使得VeryCD因无证被被关站的可能性加大。这是一个网友们不愿看到的结局。</p>
<p>不过，黄一梦对VeryCD获得视听许可证依然有信心，他说，“应该还是在正常的流程之中”。</p>
<p><strong>审批截止日有可能延后</strong></p>
<p>尽管政府网站的信息显示，VeryCD申请视听许可证的批复截止时间为3月4日，但如果审批时间延后，和政府审批部门打过交道的人，都应该不会对此感到太意外。这其中涉及到众多因素的影响，比如正在召开的“两会”。</p>
<p>对于3月4日的截止日期，也有让外界不解之处。根据2009年9月15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广电总局关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地方广电部门的初审意见是在20日之内，国家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日期为40日之内，其中包括专家的评审时间20日，全部加起来为60天。VeryCD提出申请的时间为12月9日，60天之后应该是2月7日，对于3月4日的截止日期，外界感到疑惑。</p>
<p><strong>VeryCD获批的可能性</strong></p>
<p>如果按照视听服务许可证申请要求的条件，VeryCD大部分都能满足，只有一条尚有争议：“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这个条件在递交申请材料时体现在“节目购买合同、意向书等节目来源证明材料”。</p>
<p>按照VeryCD网站上的“著作权声明”，其全部内部都来源于网友提供。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网友上传的内容，如果有权利人提出版权疑问，网站及时删除后就并不算侵权。这条规定在客观上让VeryCD规避了法律上侵权的风险，但负面作用已经显现——因为都是网友上传，没有购买版权，无法提供办理许可证需要的“节目购买合同、意向书等节目来源证明材料”。</p>
<p>视听许可证要求的购买版权条件，可以通过一些变通的方法实现，比如购买少量版权，或某些版权机构的免费授权等，但对于大部分均是网友上传的VeryCD而言，其焦点又回到了知识产权及法律界讨论很久的老问题上来。</p>
<p>关于P2P网站是否侵权的问题，国际上一直争论不休，未有定论，在中国亦是如此。</p>
<p>(本文来源：网易科技报道 作者：牛立雄)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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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工信部明确个人网站备案流程 站长需拍照核验</title>
		<link>http://www.16blog.cn/geren-beian-liucheng.htm</link>
		<comments>http://www.16blog.cn/geren-beian-liucheng.htm#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23 Feb 2010 00:56:18 +0000</pubDate>
		<dc:creator>美丽的谎言</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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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网络资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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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日前，工信部向各省通信管理局发出通知，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和各接入服务商在向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申请备案之前，要对主办者身份信息当面核验、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要对网站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进行审查。   通知中涉及的备案核验试行方案明确规定，网站主办者分为单位和个人。网站负责人本人需要携带核验所需证件原件、材料到接入服务单位备案现场办理核验手续。接入服务单位需在备案现场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备案中心统一制作、提供带有标识的幕布作为拍照背景，照片应显示拍照时间和背景标识。 以下为通知原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 为切实保证网站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的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和各接入服务商在向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申请备案之前，要对主办者身份信息当面核验、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要对网站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进行审查”。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制定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 一、核验内容 接入服务单位根据相关网站的委托代为履行备案、备案变更等手续时，应对网站主办者提交的主体信息、联系方式、网站信息，以及本单位提交的接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 1.网站主办者（主体）信息 网站主办者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包括单位和个人两类。 （1）网站主办者为单位，核验证件为： 如网站主办者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为核验其单位资质的第一证件，在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情况下，可核验事业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等原件。 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核验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原件。 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核验军队代号证书原件。 网站负责人的个人证件：如网站负责人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如网站负责人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 （2）网站主办者为个人，核验证件为： 如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 如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 （3）网站负责人的定义：若网站主办者为单位，网站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委派具体负责网站的部门负责人；若网站主办者为个人，网站负责人为其本人。 2.联系方式 如网站主办者为单位，联系方式是指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办公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如网站主办者为个人，联系方式是指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办公电话或住宅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3.网站信息 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涉及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内容、网站服务内容/项目。 4.接入信息 接入服务提供者名称、接入方式、服务器放置地点、网站IP地址。 二、核验、审核、核查规程 （一）备案信息真实性责任主体 接入服务单位根据相关网站的委托代为履行备案、备案变更等手续时，核验主体为接入服务单位，包括：基础电信企业省分公司（含市、县级分公司）、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IDC、ISP）、公益性互联单位等。 审核主体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核查主体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国家互联网备案管理支撑中心，以下简称“备案中心”）。 （二）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审核、核查规程 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审核工作流程图见附件。 1.接入服务单位网站备案核验规程 （1）网站主办者登录接入服务单位备案系统录入网站备案信息。 （2）接入服务单位受理网站主办者提交信息后，对主体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预核验：初步判定主体信息是否真实，通过电话、邮件等途径核验联系方式是否正确。预核验后，接入服务单位应向网站主办者发送现场核验通知或信息退回的短信提示：“您提交的网站备案信息已通过预核验，请在1个月内由网站负责人本人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到我单位备案现场办理核验手续”或“您提交的网站备案信息未通过预核验，请修改后重新提交”。预核验工作必须在主办者提交备案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3）网站主办者接到通知后，由网站负责人本人携带核验所需证件原件、材料到接入服务单位备案现场办理核验手续。 （4）接入服务单位在本单位备案现场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电子照片规格：800×600像素）。备案中心统一制作、提供带有标识的幕布作为拍照背景，照片应显示拍照时间和背景标识。 （5）接入服务单位备案人员利用公安、质检、工商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居民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信息源，核验网站主办者提供证件原件的真实性。同时通过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身份证与当事人是否一致。核验无误，留存身份证明和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 接入服务单位备案人员登录本单位备案系统，依据证件原件内容对网站主办者网上提交的主体信息进行核验：核验证件持有者、证件类型、证件内容与备案系统中录入的网站备案信息是否完全一致，不一致不予受理；依据网站主办者提交的域名证书或域名注册机构网站公共查询信息，核验网站域名所有者与网站主办者身份的一致性，不一致不予受理；依据本单位对网站的实际接入情况，准确录入网站备案接入信息各项内容。 （6）若核验无误，接入服务单位备案人员填写统一格式的《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备案中心负责制订《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格式）；若发现备案信息有误，现场核实修改，并在《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中进行记录。《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一式两份：一份接入服务单位留存，一份上报网站主体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加盖接入服务单位公章。网站主办者和接入服务单位同时签订信息安全管理协议书。]]></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日前，工信部向各省通信管理局发出通知，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和各接入服务商在向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申请备案之前，要对主办者身份信息当面核验、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要对网站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进行审查。</p>
<p> <span id="more-2429"></span></p>
<p style="text-indent: 2em;">通知中涉及的备案核验试行方案明确规定，网站主办者分为单位和个人。网站负责人本人需要携带核验所需证件原件、材料到接入服务单位备案现场办理核验手续。接入服务单位需在备案现场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备案中心统一制作、提供带有标识的幕布作为拍照背景，照片应显示拍照时间和背景标识。</p>
<p><img src="http://www.16blog.cn/soft/2010/02/29036155.jpg" alt="29036155" title="29036155" width="362" height="500"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2430" /></p>
<p><strong>以下为通知原文：</strong></p>
<p>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p>
<p>为切实保证网站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的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和各接入服务商在向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申请备案之前，要对主办者身份信息当面核验、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要对网站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进行审查”。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制定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p>
<p>一、核验内容</p>
<p>接入服务单位根据相关网站的委托代为履行备案、备案变更等手续时，应对网站主办者提交的主体信息、联系方式、网站信息，以及本单位提交的接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p>
<p>1.网站主办者（主体）信息</p>
<p>网站主办者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包括单位和个人两类。</p>
<p>（1）网站主办者为单位，核验证件为：</p>
<p>如网站主办者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为核验其单位资质的第一证件，在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情况下，可核验事业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等原件。</p>
<p>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核验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原件。</p>
<p>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核验军队代号证书原件。</p>
<p>网站负责人的个人证件：如网站负责人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如网站负责人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p>
<p>（2）网站主办者为个人，核验证件为：</p>
<p>如网站主办者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p>
<p>如网站主办者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p>
<p>（3）网站负责人的定义：若网站主办者为单位，网站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委派具体负责网站的部门负责人；若网站主办者为个人，网站负责人为其本人。</p>
<p>2.联系方式<br />
如网站主办者为单位，联系方式是指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办公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如网站主办者为个人，联系方式是指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办公电话或住宅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p>
<p>3.网站信息</p>
<p>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涉及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内容、网站服务内容/项目。</p>
<p>4.接入信息</p>
<p>接入服务提供者名称、接入方式、服务器放置地点、网站IP地址。</p>
<p>二、核验、审核、核查规程</p>
<p>（一）备案信息真实性责任主体</p>
<p>接入服务单位根据相关网站的委托代为履行备案、备案变更等手续时，核验主体为接入服务单位，包括：基础电信企业省分公司（含市、县级分公司）、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IDC、ISP）、公益性互联单位等。</p>
<p>审核主体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p>
<p>核查主体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国家互联网备案管理支撑中心，以下简称“备案中心”）。</p>
<p>（二）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审核、核查规程</p>
<p>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审核工作流程图见附件。</p>
<p>1.接入服务单位网站备案核验规程</p>
<p>（1）网站主办者登录接入服务单位备案系统录入网站备案信息。</p>
<p>（2）接入服务单位受理网站主办者提交信息后，对主体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预核验：初步判定主体信息是否真实，通过电话、邮件等途径核验联系方式是否正确。预核验后，接入服务单位应向网站主办者发送现场核验通知或信息退回的短信提示：“您提交的网站备案信息已通过预核验，请在1个月内由网站负责人本人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到我单位备案现场办理核验手续”或“您提交的网站备案信息未通过预核验，请修改后重新提交”。预核验工作必须在主办者提交备案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p>
<p>（3）网站主办者接到通知后，由网站负责人本人携带核验所需证件原件、材料到接入服务单位备案现场办理核验手续。</p>
<p>（4）接入服务单位在本单位备案现场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电子照片规格：800×600像素）。备案中心统一制作、提供带有标识的幕布作为拍照背景，照片应显示拍照时间和背景标识。</p>
<p>（5）接入服务单位备案人员利用公安、质检、工商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居民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信息源，核验网站主办者提供证件原件的真实性。同时通过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身份证与当事人是否一致。核验无误，留存身份证明和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p>
<p>接入服务单位备案人员登录本单位备案系统，依据证件原件内容对网站主办者网上提交的主体信息进行核验：核验证件持有者、证件类型、证件内容与备案系统中录入的网站备案信息是否完全一致，不一致不予受理；依据网站主办者提交的域名证书或域名注册机构网站公共查询信息，核验网站域名所有者与网站主办者身份的一致性，不一致不予受理；依据本单位对网站的实际接入情况，准确录入网站备案接入信息各项内容。</p>
<p>（6）若核验无误，接入服务单位备案人员填写统一格式的《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备案中心负责制订《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格式）；若发现备案信息有误，现场核实修改，并在《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中进行记录。《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一式两份：一份接入服务单位留存，一份上报网站主体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加盖接入服务单位公章。网站主办者和接入服务单位同时签订信息安全管理协议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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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一月份.CN域名删除过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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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4 Feb 2010 08:58:40 +0000</pubDate>
		<dc:creator>美丽的谎言</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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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网络资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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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有些事情就怕认真，对于cn域名政策导致的注册量下降问题，有一位较真儿的网友做了一下统计，根据统计，我们看到，原来政策的破坏力的确是巨大的，仅仅1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就掉了117万cn域名。 下面就是统计数据： 注：数据来源于cnnic每日提供的域名删除列表。 1.1   13088 1.2   7922 1.3   15640 1.4   39582 1.5   28098 1.6   7810 1.7   10239 1.8   12391 1.9   7939 1.10  100066 1.11  12099 1.12  145710 1.13  12205 1.14  16894 1.15  19710 1.16  63109 1.17  37694 1.18  7891 1.19  6535 1.20  85905 1.21  116498 1.22  72350 1.23  65670 1.24  37482 1.25  26642 1.26  12107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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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pan id="more-2377"></span></p>
<p>下面就是统计数据：</p>
<table style="BORDER-RIGHT: #0099cc 1px solid; TABLE-LAYOUT: fixed; BORDER-TOP: #0099cc 1px solid; BORDER-LEFT: #0099cc 1px solid; BORDER-BOTTOM: #0099cc 1px solid" border="0"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6" width="95%" align="center">
<tbody>
<tr>
<td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bgcolor="#ddedfb"><span style="color: #000000;">注：数据来源于cnnic每日提供的域名删除列表。<br />
1.1   13088<br />
1.2   7922<br />
1.3   15640<br />
1.4   39582<br />
1.5   28098<br />
1.6   7810<br />
1.7   10239<br />
1.8   12391<br />
1.9   7939<br />
1.10  100066<br />
1.11  12099<br />
1.12  145710<br />
1.13  12205<br />
1.14  16894<br />
1.15  19710<br />
1.16  63109<br />
1.17  37694<br />
1.18  7891<br />
1.19  6535<br />
1.20  85905<br />
1.21  116498<br />
1.22  72350<br />
1.23  65670<br />
1.24  37482<br />
1.25  26642<br />
1.26  12107<br />
1.27  51209<br />
1.28  42866<br />
1.29  17020<br />
1.30  67968<br />
1.31  10801<br />
合计：1171140</span></td>
</tr>
</tbody>
</table>
<p>我们知道，当初cn域名搞1元活动的时候是3月份，看来3月份的时候，cn域名注册量下降将更大。</p>
<p>不过这场cn域名整顿活动逐渐就要接近实际了，我们还是要从备案说起，ICP备案，现在已经很明确地开始撤销博客备案了，也就是说，个人独立域名博客以后是被禁止的。</p>
<p>先看网友在论坛提供的帖子：</p>
<p>一位博客在给自己博客申请备案的时候，退回这样的邮件：“尊敬的用户：很遗憾的通知您，您的ICP备案申请不能通过审核，拒绝原因是：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博客、即时通信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个人一般不建议开论坛，请删除论坛或者登陆网站网站备案工作专题， 请向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电子公告专项申报材料。详情登陆******（网址屏蔽）的“网站备案工作专题”下“电子公告服务专项申请”，按要求提交申报表和相关材料查询。”</p>
<p>最近我也将自己的独立域名博客彻底关掉了，为啥呢？空间服务商明确地告诉我说，他们提供的空间不允许做论坛、博客等等，不过如果我的博客要存在，必须关掉wap功能，必须关闭留言和评论，我一开始这样做了，但是后来我发现，被限制之后的博客啥也不是，不如关掉。</p>
<p>从形势发展看，以后个人能够做的网站范围很小，下面收集的是某空间服务商提供的禁止开设的站点内容：</p>
<p>一、论坛、博客、信息发布（二手信息、租房发布、产品信息发布）</p>
<p>二、视听（电影、视频、音乐内容或者链接）</p>
<p>三、导航及搜索引擎（包括调用链接）</p>
<p>四、时事新闻类</p>
<p>五、两性、性用品及药品（包括保健品）、医疗器械、聊天室、医疗药品及器械广告</p>
<p>六、企业留言板被暂停的，必须将留言板删除或者将留言内容隐藏，只能管理员查看，不准公开。才可恢复正常运行。</p>
<p>七、小说、私服、彩票收费服务站点</p>
<p>的确，个人做这些网站具有不可控制性。如果个人变成公司，至少有团队、资金等保障，至少你犯错误的时候人家能找到你，所以，就会有cn域名不允许个人注册的政策出来，按照推论，这样的政策很合理，互联网的现在是多种力量制衡的结果，有的人要的是稳稳当当可以控制的互联网，有的人要的是自由可变充满创造力的互联网。谁对了，谁错了？大概应该说都没有错，无限的自由等于没有自由。如果互联网没有被限制，垃圾信息就会泛滥，有害涉H的信息就会泛滥，甚至木马、病毒等都会有生存的市场，但是被过度限制了，我们又会抱怨说，这遏制了互联网的发展。</p>
<p>根据新政策，我们看到，现在互联网已经不需要新的个人的创业，为了适应新政策，个人应该组团，抱团打天下。</p>
<p>本文转自站长之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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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第三期备案系统将上线</title>
		<link>http://www.16blog.cn/beian-on.htm</link>
		<comments>http://www.16blog.cn/beian-on.htm#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01 Feb 2010 02:32:06 +0000</pubDate>
		<dc:creator>美丽的谎言</dc:creator>
				<category><![CDATA[热点资讯]]></category>
		<category><![CDATA[网络资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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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自2007年9月，工信部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发布第二期以后，针对备案环境以及网站管理环境发生的变化，工信部、通管局、IDC服务商在2009年年底开展了相关会议研究，据消息人士向中国站长站透露，第三期备案系统很有可能在2010年3-4月间上线。 根据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的第二条工作任务中的整改落实方案，第七点说明： 加强对网站备案信息的核查。 为了加强对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查，部将在2010年1月下发补充通知，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和各接入服务商在向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申请备案之前，要对主办者身份信息当面核验、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要对网站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进行审查，并向网站备案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证明。 这一点即是之前有报道的通管局、IDC接入商等必须当面核查备案信息，这对通管局与IDC部门来说，本身也是一个比较大的工程。而当面核实与接入的系统支持就是即将发布的第三期备案系统。 第三期备案系统与之前的备案系统所不同之处是，他直接与接入商、通管局挂钩，所有的备案、备案核查工作都将由IDC来完成，因此第三期备案系统有可能将不再是一个备案网站，而是根据全国各地不同情况，不同接入商进行接入，再也不用去工信部备案网站提交备案了。 据悉，目前已经有不少大型IDC已经研发出了相关的备案系统，并且在省内通管局会议内，也有IDC展示了相关的备案系统。而中国站长站编辑也曾联系过部分自主开发备案系统的IDC接入商，确认此消息属实。 国瑞数码企业联调系统在1月5日发布了一个文件，就是关于《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系统企业接口介绍》，第三期备案系统允许接入商自行开发备案系统，并且通过天津市国瑞数码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的《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企业联调管理系统》联调检测，而后再由国瑞数码企业联调系统将备案系统的测试帐号发送各IDC，进行备案接入测试。 第三期备案管理系统将收费的消息也正是在这个环节内产生。据中国站长站编辑了解，有部分IDC正在洽谈此事，目前正在商议购买备案系统的价格。 随着运营商涨价，IDC接过备案接入的接力棒，运维成本的增加，相关政策的规范化，一些小型的无证无接入资质的IDC企业将不复存在，新接入商时代即将来临。 来源：站长之家]]></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自2007年9月，工信部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发布第二期以后，针对备案环境以及网站管理环境发生的变化，工信部、通管局、IDC服务商在2009年年底开展了相关会议研究，据消息人士向中国站长站透露，第三期备案系统很有可能在2010年3-4月间上线。</p>
<p><span id="more-2374"></span><br />
根据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的第二条工作任务中的整改落实方案，第七点说明：</p>
<p>加强对网站备案信息的核查。</p>
<p>为了加强对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查，部将在2010年1月下发补充通知，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和各接入服务商在向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申请备案之前，要对主办者身份信息当面核验、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要对网站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进行审查，并向网站备案所在地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证明。</p>
<p>这一点即是之前有报道的通管局、IDC接入商等必须当面核查备案信息，这对通管局与IDC部门来说，本身也是一个比较大的工程。而当面核实与接入的系统支持就是即将发布的第三期备案系统。</p>
<p>第三期备案系统与之前的备案系统所不同之处是，他直接与接入商、通管局挂钩，所有的备案、备案核查工作都将由IDC来完成，因此第三期备案系统有可能将不再是一个备案网站，而是根据全国各地不同情况，不同接入商进行接入，再也不用去工信部备案网站提交备案了。</p>
<p>据悉，目前已经有不少大型IDC已经研发出了相关的备案系统，并且在省内通管局会议内，也有IDC展示了相关的备案系统。而中国站长站编辑也曾联系过部分自主开发备案系统的IDC接入商，确认此消息属实。</p>
<p>国瑞数码企业联调系统在1月5日发布了一个文件，就是关于《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系统企业接口介绍》，第三期备案系统允许接入商自行开发备案系统，并且通过天津市国瑞数码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的《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企业联调管理系统》联调检测，而后再由国瑞数码企业联调系统将备案系统的测试帐号发送各IDC，进行备案接入测试。</p>
<p>第三期备案管理系统将收费的消息也正是在这个环节内产生。据中国站长站编辑了解，有部分IDC正在洽谈此事，目前正在商议购买备案系统的价格。</p>
<p>随着运营商涨价，IDC接过备案接入的接力棒，运维成本的增加，相关政策的规范化，一些小型的无证无接入资质的IDC企业将不复存在，新接入商时代即将来临。</p>
<p>来源：站长之家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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